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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类别第31类中的农副产品与家禽家畜详解

商标类别第31类中的农副产品与家禽家畜详解

商标注册的第31类主要涉及农业、园艺、林业产品以及活动物等,属于尼斯分类中的一个重要类别。该类别保护的商品范围广泛,旨在区分与农业和畜牧业相关的产品。以下是第31类中包含的主要农副产品及家禽家畜的具体内容。

一、农副产品
第31类涵盖多种未加工的农副产品,这些产品通常来自植物、农作物或自然原料。常见项目包括:

  • 谷物和未加工的谷物产品,如小麦、大米、玉米、大麦、燕麦等。
  • 新鲜水果和蔬菜,例如苹果、香蕉、柑橘、番茄、土豆、胡萝卜等。
  • 坚果和种子,如杏仁、核桃、花生、葵花籽。
  • 花卉和园艺植物,包括切花、盆栽植物、种子和苗木。
  • 饲料和动物食品,例如苜蓿、草料、配合饲料,但不包括宠物食品(通常归入其他类别)。
  • 其他未加工的农产品,如甘蔗、烟草叶、天然树脂等。

这些产品必须处于未加工或初步处理状态,如果经过深度加工(如罐头或调味食品),则可能属于其他类别,如第29类(食品)或第30类(调味品)。

二、家禽家畜
第31类还包括活动物,特别是家禽和家畜,这些用于农业、养殖或繁殖目的。具体包括:

  • 家畜:如牛、猪、羊、马等,用于肉类、乳制品或劳动用途。
  • 家禽:如鸡、鸭、鹅、火鸡等,用于蛋类、肉类生产。
  • 其他活动物:例如蜜蜂(用于蜂蜜生产)、蚕(用于丝绸生产),以及用于农业的鱼类(如养殖鱼苗)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第31类中的动物必须是活体;如果涉及肉类、乳制品或蛋类等加工产品,则属于第29类。宠物(如猫、狗)通常归入第31类或其他相关类别,取决于具体用途。

商标类别第31类为农副产品和家禽家畜提供了保护,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区分其产品。在申请商标时,应仔细核对商品清单,确保准确分类,避免与其他类别混淆。如果您有具体产品,建议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,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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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9 09:20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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